十 诫
修订的《十诫》
据《圣经·旧约》,耶和华——上帝降临在西奈山,向摩西传授并命他颁布十条诫令。
大意是:
1、除耶和华外不可有别的神;
2、不可雕刻和跪拜偶像;
3、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字;
4、当记住安息日为圣日;
5、当孝敬父母;
6、不可杀人;
7、不可奸淫;
8、不可偷盗;
9、不可做伪证陷害人;
10、不可贪恋他人的房屋、妻子、仆婢、牛驴及其他一切物品。
美国神父戛萨拉斯卡·杰普对《十诫》戏作如下修订:
除了我不要拜任何上帝,
崇拜多了费用太昂贵。
不要制作和跪拜偶像,再多也会被罗伯特砸掉。
不要徒劳地把耶和华呼叫,要等到有效时才向他祈祷。
安息日不要做任何工作,应去球场看篮球或足球赛。
要孝敬你的父亲和母亲,这样可以减少人寿保险费。
不要杀人,也不要支持杀人犯,同样不要向屠夫付买肉的钱。
不要吻邻居的妻子,除非他也吻你的妻子。
不要偷盗,因为这样不能使你生意兴旺,做生意靠欺骗。
不要作伪证——这很可耻,但可以说:“据传事实如此。”
不要存非份之想去觊觎你用欺骗或其他手段没得到的东西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